華嚴宗初祖

杜順大師

華嚴法界觀

(十四)

周遍含容觀

理如事門

事如理門

事含理事無礙門

張尚德講述

黃高証記錄

(原文)事如理融遍攝無礙。交參自在。略辯十門。

一、理如事門。謂事法既虛。相無不盡。理性真實。體無不現。是則事無別事。即全理為事。是故菩薩雖復看事即是觀理。然說此事為不即理。

一切存在的事,如理一樣,圓融遍攝無礙,彼此交相參涉。自在自在。略為辯解,更有十門:

一、理如事門:

一切存在的事法虛妄不實,雖然如此,相還是為相。而真實的道理若為道理,便無不在事上展現。所以,事並沒有別事,而是全理皆為事(即全理為事)。因此,已經無我無法、且存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菩薩,面對一切存在之事,一定會回歸於理。要注意的是,事為虛、理為實,不可把事與理、理與事看成是絕對的同一律(然說此事為不即理)。

(尚德按:

例如物質是「事」,物理學的物質不滅定理是「理」,理在事上、事在理中。又如數學中,很多定理為「理」,被「理」描述的為「事」。就像數字的0為空、空為00可以說是數學邏輯定理中的定理,無0即沒有數學與邏輯體系,無空也就沒有佛法系統。但除了「成住壞空」的空以外,並沒有一個其他什麼實際的空。《大智度論》的十八空、《大般若經》的二十空,最後也都被否定掉。在實際的事物上,也並找不出一個實際的事物為0。這就說明:若以0為「事」,數學與邏輯系統為「理」,0即「事」,在數學與邏輯系統之「理」中,而「理」契應著「事」、「事」契應著「理」,彼此即是相成相望、相望相成。)

(原文)二、事如理門。謂諸事法與理非異。故事隨理而圓遍。遂令一塵普遍法界。法界全體遍諸法時。此一微塵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如一微塵。一切事法亦爾。

二、事如理門:

一切存在的事法與「理」,不是相異的。因而「事」契應、回歸到「理」上,便圓融遍在(事隨理而圓遍)。由之一塵便攝入一切存在的範疇法界(遂令一塵普遍法界),而當存在法界範疇全體遍及一切存在時,此一微塵的存在,由於合乎理,雖為一微塵,便也全在一切法中(此一微塵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一切事法的存在,皆可作如是觀。

(按:所以佛法強調:

坐微塵裡、轉大法輪

於一毫端、現寶王剎

的道理在此。)

 

(原文)三、事含理事無礙門。謂諸事法與理非一故。存本一事而能廣容。如一微塵其相不大。而能容攝無邊法界。由剎等諸法既不離法界。是故俱在一塵中現。如一塵一切法亦爾。此事理融通非一非異故。總有四句。

一:一中一;

二:一切中一;

三:一中一切;

四:一切中一切。

各有所由。思之。

三、事含理事無礙門:

一切存在的事法,與理雖非一個。然而從事的本位上來看,它能廣容廣包一切(存本一事而能廣容)。例如一微塵,其所展示的相,雖然不大,而能容攝無邊法界的一切存在、一切存在的無邊法界。由之塵塵剎剎、剎剎塵塵,諸事法的存在,皆不離法界,因此普遍一切塵的一切塵。一切諸法的塵塵剎剎,也都與一特殊的塵,相應而存在(是故俱在一塵中現)。一切的存在,都可做如是觀(如一塵、一切法亦爾)。如此事理融通、非一非異的道理有四句:

(一)   一中一:

第一個「一」為殊相,「中」為彼此含容,第二個「一」為共相。也就是存在的殊相在共相中。事為單獨的存在,即殊相;理為普遍性的存在,乃共相。意指殊相在共相中、事在理中。

(二)   一切中一:

共相普遍的存在於殊相中。從前面的理事無礙來認知,此處的「一」,既是「理」也為「事」、既為「事」也是「理」,也即一切攝一。

(三)   一中一切:

殊相在一切共相中,殊相分享共相。

(四)   一切中一切:

理與事、事與理,也就是在共相殊相、殊相共相中,一切的一切,打成一片,而周遍含容,也就是:

道通為一

    莊子的「齊物論」強調物化,齊物與物化、物化與齊物,也就是易經所說的:

天地萬物化醇 

因此,杜順祖師所說的「法界觀」道理,是與莊子和易經哲學,很多地方相通的。

       理與事存在的根由、因緣條件,本來如此(各有所由)。

(尚德按:

「周遍含容」一般的意義是:

一、  一切一切的存在,理與事,是彼此相育相成。

二、  理與事、事與理,因為彼此相育相成,所以就互為和諧。

三、  由於理事彼此相育相成、互為和諧,宇宙、世界、人生就如儒家所說:

致廣大而盡精微,

極和諧而道中庸。

四、  由於有上述三點,因而理即事、事即理。有無數的理、故有無盡的事;有無盡的事,所以有無數的理。也就是:理為道、事也為道;事為道、理也為道。所以才有莊子說的:

道通為一

五、  事相的存在,在變化中,變化一定存在著矛盾,那是萬類一時存在的差別性作用。但因著大菩薩和佛與往聖先賢的道德、事功、與願力的成就,可以消除差別的矛盾,從而成就和諧的統一。

六、  在邏輯和數學中,有歸謬法的矛盾律。其功能作用正是要構製邏輯和數學公設系統的一致性,要消除矛盾。從這一點來看,數學和邏輯,並不一定需要矛盾律。此矛盾是智慧上的方便作用也。世間俗諦矛盾的存在,必須往聖諦提昇而攝化之,俾成就 和諧的統一、統一的和諧,這是華嚴宗的核心道理。人和社會還能、且應該繼續設法存在下去,道理在此。

         地球人類如果繼續吵吵鬧鬧、打打殺殺、爭鬥無已,不但搞不出什麼名堂,大家一定會毀滅也。

         過去歷史的爭鬥與戰爭,到現在為止,已全部看出,只是段落性的不斷毀滅,並未能解決人類的任何問題。

          中華民族在人文精華文化上,歷來是深度智慧的民族,處此全世界文化正在大變動時刻,中國有責任、也應有能力,為中國及人類未來平安美好世運,義不容辭的一肩挑也。

        最重要的是:

忍耐、忍耐

努力、努力

處變不驚

慎謀能斷

也!

也!也!也!

    千萬莫講搞不出實效的空話。

七、  華嚴宗的根本價值,就是回歸一切存在、一與多、多與一的:

大統一與大和諧

 

待續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台灣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