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初祖
杜順大師
的
華嚴法界觀
(十二)
以理奪事門
事能隱理門
真理即事門
張尚德講述
黃高証記錄
(原文)五、以理奪事門。謂事既攬理成。遂令事相皆盡。唯一真理平等顯現。似離真理外無片事可得故。如水奪波波無不盡。此則水存已壞波令盡。
五、以理奪事門:
一切事完全回歸、契應到理上,事既成其所成、歸其所歸,如此也就顯示出理成(事既攬理成)。萬物靜觀皆如是,由之存在的平等一味現前。如是存在的究竟,似了無一物可得,無得亦無得。就好像諸水顯波,顯其為顯。因為有水,波亦無盡。比喻說來,水可視之為「理」,波比之為「事」。理事圓融,不可說、不必說也。
(尚德按:
「水存已壞波令盡」一語句,是唐朝時代的文字語句構造,假如從文字「水存已壞、波令盡」,去做推敲和理解,那就永遠不知杜順祖師在說什麼。
如果由前文承上啟下、和華嚴經整個思想系統開展、以及大般若經的道理來做理解,就知水也好、波也好,本來得無可得。
六祖說得好: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莊子也說:
一切的一切,本來無成與毀也。)
(原文)六、事能隱理門。謂真理隨緣成諸事法。然此事法既違於理。遂令事顯。理不顯也。如水成波動顯靜隱。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故眾生現時法身不現也。
六、事能隱理門:
事顯便能隱理,這是說「事」是在緣起性空、性空緣起中而存在的。真理的契事,是隨緣而應事的。不過,在「因緣所生法」中種種存在之事法,非永恆不變,而理是永恆不變,所以「事」有時會違於「理」的。由之,遂令事顯而理不彰也。例如水成波浪,動為之顯、靜為之隱。《華嚴經》有說,在地獄、餓鬼、畜生、人、天五道中輪迴的有情眾生,背覺合塵,捨清淨法身,流轉無已(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因此,眾生現而清淨法身不現也。
(尚德按:
《華嚴經》四聖諦品一開始,文殊菩薩就說:
眾生是罪
罪者,眾生在煩惱痛苦中流轉也。
此處談「法身」流轉,法身的意義有很多,最重要的意義是:
法身無相;相在法身中,相有染淨二相。
佛的法身,則為無上正等正覺也。
此處所稱之「眾生現時法身不現」,是指眾生陷在有罪的染污法中,捨離:
無上正等正覺之法身
無上正等正覺法身,
即:
一真法界也
真正知道唯識學系統道理,且真轉識成智,才能知什麼是一真法界。)
(原文)七、真理即事門。謂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無我理故。事必依理。理虛無體故。是故此理舉體皆事方為真理。如水即波無動。而非濕故即水是波。思之。
七、真理即事門:
凡合理、有道理的,便有些事與之相應。也就是說,只要是真理,則一定能而且會落在經驗的事上(凡是真理必非事外)。理不變而事法變,此理要由法來顯其為法,所以事無我、法也無我(以是法無我理故)。有其事必有其存在的道理,因為事虛,由是理也為之虛,所以,人無我、法無我,也就沒有一個形而上的托子為體(理虛無體故)。
(按:千萬千萬注意且吸取杜順祖師在此宣佈的:
存在沒有一個什麼形而上的體(理虛無體故)。
更要注意且應有信仰和信心的是:
人在淨的知能才性上,是可以成佛的。
問題全在對自己的人生、社會的正確認知是什麼,從而選擇、決定,在確定不移的方向上,慢慢一步一步去實現。
就真的學佛來講,那就必須深透悟道的楞嚴、印心的楞伽、成佛的法華、唯識歸趨的主要經典華嚴不可。而要歸到華嚴,那又要對瑜伽師地論、百法明門論、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八識規矩頌與成唯識論,慢慢一一深解,生生世世像泡菜一樣,泡在其中。
如果要廣且深而化之,那就要徧學徧參古今中外一切人文精華的學問不可。
若不如此,騙自己、騙別人、被別人騙,不事為民的真正生產,整天你我他、他我你、我你他,吵個不停。搞幾個小錢、謀一個小官,然後江郎才盡、才盡江郎,枉度一生,那是毫無意義的。
要緊的是:
要丟,
你丟了什麼)
因此,理全歸到事上,有其經驗與實現,才謂之「真理」(此理舉體皆事方為真理)。
水的波,動與不動,與水的濕不濕是不相干的。因為水就是波、波就是水(如水即波無動。而非濕故即水是波)。
(尚德按:
「如水即波無動。而非濕故即水是波」,這是倒裝句,而且是唐朝早期習慣性的文句。此句要從上文談的理與事去做理解,才知到底在說什麼。上文說:任何理離不開事,而事必有其理。這說明杜順祖師是絕對在理事、事理合一的經驗主義上。
尚德一再強調:
《華嚴經》不是文字,是一種深深證量的經驗主義。
待續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於台灣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