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四分抉微

中華唯識學會理事長 黃高証

唯識四分是由古印度那爛陀大學的校長護法尊者提出,祂把人的多重覺知能力,分為四個層次:第一相分、第二見分、第三自證分、第四證自證分。《成唯識論》說「心心所四分合成」,意指所有心法和心所法,都是由此四分和合而成的。本文為了化繁為簡,主要討論八識的四分。

四分中的相分是心識所顯之表象(而不是有一全然獨立於心識以外之客觀物象,因為萬法唯識,心外無物);見分是對相分的主觀認識功能,自證分是相分與見分的所依與量果(後文有詳細討論),證自證分可證明自證分的存在。這四分之間的關係,在《成唯識論》中說得很清楚。原文是:

謂第二分但緣第一,第三能緣第二第四,證自證分唯緣第三。

此處的「緣」是動詞,意指主詞以受詞為觀察對象。這段原文是說:第二見分只以第一相分為觀察對象,而且相分只能被見分所緣,不被第三自證分與第四證自證分所緣;第三自證分能以第二見分和第四證自證分為觀察對象,不緣相分;證自證分唯以第三自證分為觀察對象,不緣見分與相分。

如果用現代公司制度來比喻的話,相分如職員,見分像經理,自證分為總經理,證自證分是董事長。

經理觀察職員的工作表現,提出意見,就像見分緣相分。

總經理有公司經營權,他一方面要觀察經理的績效。另一方面,要了解董事長的決策,並提報公司整體經營成果,這就類似於自證分(總經理)能緣第二見分(經理)和第四證自證分(董事長)。

董事長代表公司所有權,依照他給總經理的目標,來衡量總經理的表現是否值得繼續聘任(證自證分唯緣第三),而不以單獨某些職員或者幾位經理的表現好壞,來認定評核總經理的成績。這就像證自證分只緣自證分,不緣相分與見分。

在多重認知過程中,表象是最容易為世人所經驗到的。宇宙萬有作為被認識對象,必然相應著主觀的眼耳鼻舌身意之認識形式與結構,否則這宇宙如何能被我們所認識呢?依前所述,被認識到的世間表象是相分,而相分只能被見分所緣取 。

作為主觀認識形式與結構的見分,在唯識學的八個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中,各各不同,所緣的相分也不一樣。分述如下:

1. 眼識的見分是視覺,相分如所認知的物質形狀、顏色、影像等。

2. 耳識的見分是聽覺,相分如所認知的聲音音質、聲量等。

3. 鼻識的見分是嗅覺,相分如所認知的芳香或惡臭。

4. 舌識的見分是味覺,相分如所認知的酸甜苦鹹等味。

5. 身識的見分是觸覺,相分如所認知的動癢、冷暖、輕重、澀滑等。

6. 意識的見分是知覺與感覺,相分包括念頭、幻象、夢境,以及前五塵落在意識上的印象或殘留意相。若進一步深入討論,便涉及到意生身。外道的分身術或意生身,只有意識起少分妙用;佛與大菩薩已經轉識成智,祂們的意生身能讓眼耳鼻舌身意識同起妙用,即「成所作智」與「妙觀察智」,如此稱之為「化身成就」。

7. 末那識的見分是恆審思量,相分是由第八識的見分變現而來,也就是末那識的見分執取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為自內我(即俱生我執,由之發展出我癡、我見、我慢、我愛)。黑格爾(G. W. F. Hegel17701831)提出的“自我意識” 與此有關,但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中說:「由於自我意識,吾人乃得以進入真理的真正範疇。」然而佛法認為,畢竟沒有一個自我,認為有個我,是人的愚癡。

8. 阿賴耶識的見分是「含藏」相分,相分包括種子、氣脈、色身、物理世界(器世界)。如何含藏呢?透過五徧行(作意、觸、受、想、思)。值得一提的是,對無色界天人而言,色法已泯,既無色身,也沒有器世界作為相分,因此無色界天人唯以種子為其相分。等到轉識成智,第八識便可普照十方塵剎中。

我們已分別介紹八識的見分與相分,至於八識的自證分,因其認知功能的綜合力,所以八個識的自證分是統一在一起的,證自證分亦如此,而不是有八個不同的自證分和八個不同的證自證分。另外,八個識自證分與證自證分,常被看成是一體的,玄奘大師在《成唯識論》中,有時稱之為「自體分」。這裡的「體」,是相對於見分、相分而言的一種表述,實際上並沒有一個體。

當認識功能與被認識對象相契合後,便產生認識結果。用唯識的術語來說,認識功能就像一位觀察者,能作評量,稱為「能量」;所認識的對象是被觀察者,為「所量」;能量與所量結合後,得到量度的結果,稱為「量果」。在四分當中,相分只能作為被觀察的所量,不能作為觀察者;見分、自證分與證自證分三者,既可做被觀察評量者(所量),也可以做觀察評量者(能量)。能量、所量、量果三者作用雖異,其認識力的本質性卻是互通為一的。在轉識成智以前,自證分與證自證分已經有「能量」、「所量」和「量果」三種功能。對轉識成智的聖者來說,其能量、所量、量果更是互攝互通,又可全部超越之。

唯識四分在覺知上的關係,還能由粗顯到深細,依次分為四種境界:表象認知、先驗統覺、深層反觀、甚深寂照。認知程度及覺知的精細,雖分為四個層次,但這些層次都可以通過修持而實證的,此為其一。其次,凡夫,羅漢,菩薩及佛,都具有四分,他們認知世界的本能及性質雖無不同,但在功力的深度、密度和精度上漸臻玄妙。正因如此,修行之路才是真實可行之旅,而非海市蜃樓。這四重架構既涵蓋了感性經驗、知性概念與理性的理念,也包括了後天存在、先天本性及修證歷程。這是佛法的知識論、經驗論、形上學,也是佛法的心智科學。接下來分別說明此四重覺知關係:

 

一、表象認知

《唯識三十頌》說:「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說明能緣的我相與被緣的法相,一切都不實在,只是相似相續而已。在表象認知中,作為被觀察對象的所量,是虛妄不實的似所緣相,稱為相分;作為觀察者的能量,是似能緣心,稱為見分。見分與相分是在雜多表象中生滅變化的,它們的背後,必然有一種認識的基礎與形式,能夠獨立於表象的生生滅滅,同時作為認知表象經驗的先決條件,又可保存認知的量果。這就是自證分。這種認識結構,如下所示。

 

1

能量

所量

量果

表象認知

見分

相分

自證分

 

自證分一方面可以轉似見分與相分,且作為見相二分的所依,如《成唯識論》說:

「相、見俱依自證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

另一方面,自證分也是見分與相分的量果,能把感性經驗、知性信息,統合起在生命的雲盤資料庫中。換句話說,自證分不僅是對見分活動做出明證,而且也是能夠記憶現象的主因,使心識可以記憶與回憶,同時又保證了認識活動前後一致的相續性。要注意的是,此處所說的相續性,不只是此生經驗的相續,也包括了前世今生、三世因果的相續。對於三世的記憶,雖然明了意識無法直接回想,但在潛意識中,仍有蛛絲馬跡可循。例如有些人在睡夢中或定中,可以預見未來發生之事,這便是因為他穿越了時空表象,進到自證分,讀取了生命雲盤的資料所致。

《成唯識論》中說:

「此若無者,應不自憶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

意思是說:假使沒有自證分來做為見分與相分之依托,便不能見證與憶念心法和心所的種種活動,就像沒有經歷過的事物,心中必然沒有印象,無從憶念。假如對一切經歷都無法憶念,人類的知識與文明要如何建立呢?由此可知自證分作為量果的重要。

另外,當八識的見分與相分結合後,所起的認識作用,有時是直觀的反應,有時是比度的推理,有時卻是反常的情緒,故有現量、比量、非量等不同量度功能。

成唯識論原文:

第二分(即見分)但緣第一(即相分),或量非量,或現或比第三(即自證分)第四(即證自證分)皆現量攝。

這裡是說:無論見分如何變化,自證分永遠是現量,才能將這些經驗、信息、推理銘記於心。因此,自證分是建構一切知識體系先決條件,但它不是世俗知識與經驗的認識對象。上文說明了表象認知的結構,若超越表象,把見分由主觀化為客觀,則進入先驗統覺的境界。所謂先驗,就是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說的:先於經驗。

 

二、先驗統覺

在第二重覺知的先驗統覺中,自證分可以把前述主觀的見分,作為自己的認識對象。也就是自證分自己做觀察者(能量),把見分作為被觀察者(所量),而其量果,便落在證自證分。此時,自證分始終如明鏡一般,接收所有來自表象經驗的信息,不迎不拒,超時間、超空間地把多樣性的表象認知結果統一起來。這種認知結構可表列如下。

2

能量

所量

量果

先驗統覺

自證分

見分

證自證分

 

此境界表現出自證分的綜合力,即在經驗之先,對於八個識的不同見分,具有整體的統覺。若無此統一性,雜多表象便不能結合在一起,為主體所了解。假如此統覺不是先於經驗,而是經驗的一部分,那麼這種統覺力只能在變化不定的經驗中,偶發性或間斷性的出現,而無法成為發生認知功能的必然條件,更無法使認知結果有其相續性。所以說自證分必須先於表象經驗而存在。

在先驗統覺中,自證分量度見分,所得到的結果在證自證分。證自證分不但能作為先驗統覺的量果,也可證明自證分的存在。

那為何不直接以見分證明自證分,而要另立「證自證分」來確認自證分呢?

一者、根據前文所言,見分有時是現量,有時是比量或非量,變動不定,然而要證明自己本有的認識力(自證分),是如實存在的,則必不能是比量或非量,而是要有另一高瞻遠矚的現量觀察力才行,這便是證自證分。所以成唯識論說:

第三(即自證分)第四(即證自證分),皆現量攝」。

其次,見分只能向外緣相分的雜多表象,隨波逐流,屬於表象經驗範疇,但見分不能內緣內證,故需再立「證自證分」。換言之,證自證分可說是先驗統覺的先決條件,它很清楚自證分的統覺結果。在此階段,人往往會察覺到自己心中的無盡欲求與無盡惡念,這都是見分的非量,隨業狂亂。故王陽明說:「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有些修白骨觀者,見到殺氣騰騰的夜叉、厲鬼等幻相,也都是內心的非量影像,要靠懺悔與修慈悲觀化解。

須注意的是,當非量與比量都超越以後,整個統覺的所量、能量與量果,都在現量現觀中,達到心境一如,不過這只是一時的清淨面,還需進修無漏。要想超越見分的現量,比超越見分的非量更難。所以說:「荊棘叢中下足易  月明簾下轉身難」。轉身之道,便是要進入第三深層反觀的境界。

 

三、深層反觀

自證分除了能夠向外緣見分,把分散性的認識狀態統合起來以外,它還有深層反觀的能力,也就是返本歸元,內視證自證分。這種「深層反觀」可表列如下。

3

能量

所量

量果

深層反觀

自證分

證自證分

證自證分

 

在深層反觀中,以自證分為能量,反觀被觀察的證自證分,其量果確認了證自證分本身的存在。

這反觀力,涉及到佛法的修證,不是尋常的認知科學所能及。由上可知,自證分有兩種覺知作用:一者,是前述的先驗統覺;另一是證明證自證分的「同一性」(identity),也就是確認證自證分是證自證分。總之,自證分統覺的量果和反觀的量果是統一的,統一在證自證分上。

對定力不強的凡夫來說,他的自證分雖能深層反觀,卻有一股無可名狀的微細擾動,讓心無法定下來,而是忽而觀內,忽而觀外,在深層反觀與先驗統覺之間反反覆覆,這都是狂心未歇的表現。要日久功深,才能在深層反觀中定下來。

以楞嚴經二十五圓通中的畢陵伽婆蹉尊者為例,有一次尊者外出乞食,途中踩到毒刺,全身疼痛難忍【按:知道身痛,是見分觀察相分,此為表象認知】。這時,祂想到因為自己有覺知的作用,所以才能夠知道這種疼痛的感覺【按:自證分觀察見分,知道自己覺得痛,此為先驗統覺】。這個知覺雖然知道自己有了疼痛的感覺,但是當尊者返尋能知痛感的根源時,卻發現內心本來清淨,不受疼痛的影響,也沒有感覺的存在【按:自證分反視證自證分,無有痛覺,此為深層反觀】。於是祂再細思,難道身上有兩種不同覺性嗎?如此一參,妄念頓然銷落,身心空寂【按:也就是空去相分與見分】。這樣住在空寂當中,經過二十一天,一切煩惱習漏就都空盡【按:這是說當尊者空去相分與見分後,又進而超越統覺與反觀之間的來回擾動】,成就阿羅漢果。此之謂「純覺遺身」,這時也就進入了下一階段:甚深寂照。

 

四、甚深寂照

在第三深層反觀境界中,證自證分只是被觀察的所量,若要清楚證自證分的觀察功能,則要進入「甚深寂照」,表列如下。

4

能量

所量

量果

甚深寂照

證自證分

自證分

自證分

 

在甚深寂照中,證自證分發揮觀察者的作用,把自證分當做觀照對象(所量),其量果也是自證分。

證自證分是超越經驗的,只緣取自證分,它的作用,是肯定自證分的存在,使多重覺知系統達到完備與統一。所以《成唯識論》說:

證自證分唯緣第三(自證分」。

如果要彰顯證自證分的主動性,就要先把表象的見分與相分空掉(第一重覺知),其次要超越自證分的統覺(第二重覺知),以及超越自證分的反觀(第三重覺知),到達無覺無觀,才能契入甚深寂照。如果沒有無覺無觀的甚深寂照,便無從確認自證分的存在,這是使唯識體系達到完備的重要一環,所謂完備,也就是每個觀察功能,本身也都必須能夠被觀察,這樣才能證明它的存在。

第四重認知雖然超越了相分與見分,但還不是完全徹悟。用《大乘起信論》來說明,此時超越了自心三種細相中的第三境界相(即相分)與第二能見心相(即見分),但是還有第一無明業相。也就是說,在這甚深寂照中,雖然空掉了色法與能見心,可是在這空中,仍然存在著無形的所量與能量,所以無法能所雙亡。就像無色界天人執著無色定、阿羅漢執著於滅盡定等等,都屬於無形的能所。這種能所主客關係,為法執的無明生相,也就是無形生滅的變易生死,只有全明全照的佛才能明此無明。換句話說,不但有形有相的能所要超越,無形無相的主客能所也要超越。此所以要徹底超越唯識四分後,才算是轉識成智。

上述唯識四分通常是同時而起的,但因作用各有隱顯粗細深淺不同,加上凡夫的止觀力弱,無法將四分全部觀察得一清二楚。而四分建構出的四種覺知,就像迷宮一樣的四重幻境:在第一表象認知中,漫天風沙;在第二先驗統覺中,心兵難防;在第三深層反觀中,萬法歸元;在第四甚深寂照中,罔象虛無。世人有只知其一,不曉其二;有曉其二,不明其三;有明其三,不通其四;有通其四,卻無法跨越。人常困死其中,悲夫時下坊間常聽到一句話:「活在當下」,但到底是活在表象層面的當下,還是統覺層面的當下,甚至是反觀層面的當下、照層面的當下,或者都是,又都不是,更超越是與不是呢?這就需要細參唯識四分與色受想行識五陰的關係。

把唯識四分與五陰相對照,會發現彼此相契之處。相分是現象,以色陰最為顯著;見分接觸相分後,產生了感受、思想與種種盲目衝動,所以包含了受陰、想陰及部分行陰;自證分既能觀察見分,也能反觀證自證分。對定力不夠的凡夫來說,他的自證分雖偶爾能反觀證自證分,但同時有一股無明的幽微擾動,牽引內心往外奔馳,此盲目動力屬微細行陰。前述色受想行四陰破掉後,可達羅漢或辟支佛果。此時若不轉菩薩道,只住在湛明趣寂中,便屬五陰中的識陰,還是沒超出上述四重覺知的甚深寂照境界。因此,楞嚴經》說連這個也要超越。

以觀音法門為例,觀世音菩薩最初以耳根聞聲時,歸到能聞的自性之流,亡去所聞的聲音【按:超越動相】。再由這了無所聞的寂滅中進修。有聲與無聲的動靜二相,都了然不生【按:超越相分】。如此漸加精進,能聞與所聞的作用功能,都泯然無存【按:超越見分】。使聞性的能所雙忘,無動靜相的境界也不滯留。接著把能覺與所覺也都空去【按:超越自證分的統覺,身心空寂】,空與覺性就打成一片,圓明至極。再把能空與所空泯滅【按:超越無形的能與所,把空也空掉,也就是沒有什麼空不空,即超越識陰,超越證自證分】,生滅全冺,進入不可思議境界

如此便超越了凡夫的有漏四分,轉為佛與大菩薩的無漏四分。所謂無漏,無煩惱也。有漏四分與無漏四分的差別在哪裡呢?有漏四分的能與所是主客相對的,二者皆受業力牽引與制約;無漏四分是佛果位的起用,心物一元,彼此緣而不緣、不緣而緣,無所障礙,不但不受業力的限制,而且是主伴圓明,四通八達,故能事事無礙。正因十方如來都已超越上述四重覺知,再看到人人無不被四重覺知困住,遂生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心,繫念天下蒼生。願以自證之光明迴向眾生之光明,以自在之解脫迴向眾生得解脫,故而感天下之苦為己苦,感天下之樂為己樂。這正是觀音法門說的大乘佛法真諦:

色即是空,無見無相;

空即是色,願力無量。

上與諸佛,共一慈光;

下合眾生,同一悲仰。

附錄:唯識四分互緣的四種境界總表

 

 

能量

所量

量果

表象認知

見分

相分

自證分

先驗統覺

自證分

見分

證自證分

深層反觀

自證分

證自證分

證自證分

甚深寂照

證自證分

自證分

自證分

 

尚德讀後:

    知識有下面幾個層次:感覺、理知(數學、邏輯、辯證法、科學的哲學)、直觀(各類美學)、宗教(種種宗教經驗)、道學(一陰一陽之謂道)、禪學。

    唯識學是包含這幾個層次,又超越這幾個層次的。盡信書不如無書。假定證自證分不緣見分與相分,也就是對各類知識沒有做一種反省,那又如何轉識成智,又超越個什麼。

唐玄奘在唯識學中的四分學說,有它的道理。但未必見得全對。佛法是統一一切知識,又超越一切知識的。知識的統一與超越,本來就在人的認知功能中,但是若不從四分做統一的了解,便沒有知識,也無從統一和超越。

結論:

    不知四分,不能入佛。

    念佛法門的專精一念,念破乾坤,就是在證自證分中,又超越證自證分。之所以一心不亂,念佛得往極樂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於台灣達摩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