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釋《大乘起信論》的三細六粗六染

與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

中華唯識學會理事長黃高証

2016.8.12

《大乘起信論》融通如來藏與唯識的阿賴耶思想,對華嚴宗、禪宗、天台宗、淨土宗等有極大影響,故本論是學佛成佛者必深研深參的論典。禪門講悟,《大乘起信論》稱覺,其中有本覺、不覺、始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等六覺。此次張公尚德老師將在七日禪修中,介紹《大乘起信論》,因特淺釋三細六粗六染與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究竟是什麼。

本文多處用唯識闡述和解釋,因為《大乘起信論》說的阿梨耶識,便是唯識的阿賴耶識。在此先略說唯識學的八識。唯識學強調凡夫身心與外境,皆無常俗諦心識變化假有。映現、轉化假有的心識功能作用,可分八部分: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第六意識、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

前五識與第六識,是我們主觀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落在客觀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上,六根六塵和合而有六識的功能作用,前五識主要隨意識分別而行動。

意識所依的意根,為第七末那識。凡夫的末那識,被情執染,故前六識隨之不淨。末那情執,便是恆審思量,緊抓第八阿賴耶識為自內我,因而有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末那抓阿賴耶就是自己永遠抓自己的自我戀。

第八阿賴耶識不在善惡中,總一切有漏法的生住異滅、因緣果報,既有潛藏的種子,也有外顯的現行。種子遇到因緣條件成熟便起現行,現行又再回轉來熏生新的種子。即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

接下來就言歸正傳,進入正題。

壹、本覺、不覺、始覺

世尊於菩提樹下,睹東方明星悟道後,歎曰:「奇哉!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

世尊說「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便是《大乘起信論》所說的「本覺」,本來清淨無事,無生無滅,無始無終。但《大乘起信論》也指出,本覺隨緣起染於生滅門而成不覺,要再返本歸源成始覺。因為這與阿賴耶識轉識成智有關,故本覺有別於真如門的無修無證,不可言說。

其次,世尊說「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便是《大乘起信論》所講的「不覺」,不覺不是沒有覺,而是不知道自己本來覺,因為不知,遂隨境轉。等時過境遷,才後知後覺,如此種種,實為不覺。但是,不覺並沒有離開本覺,本覺乃不覺的依止因,而不是其造作因。本覺迷失才成不覺,不覺一悟則是始覺。換句話說,因不覺熏本覺,故起染法,流轉生死;若本覺熏不覺,則起淨出染,而成始覺。始覺什麼呢?覺到本來覺,覺性本空,空性本覺,空覺不二,不二空覺。如此說來,也就不須執著有一個本覺不本覺。若執著有個本覺與不覺,則成二法,而佛法的究竟是超越對待的不二法門。所以本覺、不覺與始覺,實是同一覺性,同一空性。講本覺,是從真理上說,人人皆有覺性;講不覺,是就凡夫位說,人人都被煩惱綑死,不得解脫;講始覺,是從頓悟與修證來說,過去不覺,現在覺了,就是始覺。

覺悟淺深,依果位差別,又有隨分覺,相似覺、究竟覺的不同。這與超越三細、六粗及六染的修證有關,故先略述三細、六粗及六染。

 

貳、三細

真如自性,本無生滅,由於不覺,動彼真性,沉淪苦海,就像一個健康的人,忽然被診斷出得了癌症似的,根本不知道為何變成這樣。

無明為因生三細,境界為緣轉六粗,諸法差別從此生起。三細之所以為三細,是因為其相微細,不易察覺。實際上,三細通於唯識學的第八識。第八識無覆無記,非善非惡,故堪受熏。三細與第八識的關係如下: 

一、無明業相

因一念不覺,致使無明心動,成妄業之初。此時心雖動而極微細,即唯識學所說的第八識本身,甚深微細,能所未分,菩薩不察,唯佛全覺。故解深密經言:「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二、能見相

能見者,就是主觀最初的認識能力,為第八識的見分,第八識的見分是五徧行,一開始即是朦朧作意,然後是觸、受、想、思,這五徧行,一而五、五而一,都是能見之功能。

三、境界相

境界相,就是客觀的認識對象(主觀化為客觀)。既然有了能見心,當然會有所見的境界相,此為第八識的相分,包含色身、宇宙山河大地等等。

此三細由根本無明發動而有業相,由業相而有能見的妄心,然後有妄境;反過來說,妄境熏妄心,妄心熏無明,無明熏真如,皆第八識的深細之相,這也是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

凡夫的第八識,必被第七末那識緊抓不放,因此三細中,也離不開末那識的作用在內。

 

叁、六粗

有了主客境界,便牽動諸識的計度與攀緣,由之發展出六種粗相。

一、智相

對於前述微細境界,不知道它是自己識心所轉現,遂以妄心對妄境,起此智相,開始要背覺合塵。這裡的智並非佛法的般若智慧。起信論所言「智相」是:

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一切分別皆源於心,心生則法生,心滅則法滅。此乃無明迷境,妄生計度,分別愛憎,是六粗中最微細者,特指第六意識的最初一念分別。原因是;第八識無善無惡,不依境分別愛憎;第七識專緣第八識為自內我,無須分別愛憎;前五識是隨第六識愛憎而行動的。

二、相續相

前之智相,在時間中綿延相續,對愛境起樂受,對不愛境起苦受,念念不斷。皆因不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更起相續染心,是為垢熏,其串習力能使心隨業引,飄蕩三界。若轉染心為淨心,淨熏的串習力,能使心背塵合覺,歸到本覺。

前二者(智相相續相)為一組。息息相關。說明主觀的能見心與客觀境界接觸,起種種受,再由情意欲的分別取捨後,就落入六粗中,生生世世在六道中打滾。又如有人吃東西,第一口覺得好吃(為智相),便想再多吃幾口(為相續相),然後接下來便想擁有(為執取相)。在十地菩薩中,遠行地菩薩不隨計度起相續心,可超越此二相。故八識規矩頌的第六識頌言:「遠行地後純無漏」也。

三、執取相

第六意識面對外境苦樂,初念淺,轉念深,配合善惡等心所,現執取相。對世間法,固然不可執取,對禪修的種種境界,一起執取,已是粗相。凡有所執,便滯三界:執取欲樂者滯欲界,執光明者滯色界,執無念樂者滯無色界。

四、計名字相

依所執顛倒相上,巧立名言。生出種種觀念、意識形態,千差萬殊,爭辯不休。。

此二(執取相計名字相)為一組,乃於前境上復起貪瞋等思惑,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等,更生種種名言推理等見惑,合稱見思二惑。為二乘與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菩薩所斷。

五、起業相

由見思惑,依種種名與種種相。廣種苦因,發動身口,造一切業。

六、業繫苦相

欲求無窮,苦因具足,必招苦果,輪迴六道,長縛於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等苦,不得解脫。

此二者(起業相業繫苦相)為一組。謂依惑造業,長受苦報。 是無明起了現行,乃六粗中最粗者。

古德說:「不怕念起,只怕覺遲。」若不覺念起,便有三細,妄境隨現。再有境風還熏,晃動心海,起諸識浪,即六粗也。三細六粗。總攝一切染法。然此染法又可歸納為六,如下所述。

 

肆、六染

起信論講六染,與三細六粗關連密切。斷除六染,可證佛果。六染是:

一、執相應染

是六粗中第三「執取相」和第四「計名字相」,執取相可生思惑,計名字相能生見惑。見思二惑與意識相應而起,執著外境,使淨心變成染心。對小乘而言,聲聞乘的苦集滅道,緣覺乘的十二因緣,修至無學位可離此執相應染;對大乘來說,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菩薩,遠離此染。

二、不斷相應染

是六粗中之第二「相續相」。於苦樂等境,執諸染法,相續不斷,與第六識相應而起,染污本心。要到初地菩薩,方捨此不斷相應染。

三、分別智相應染

來自六粗的第一「智相」,能分別世間諸法,與第六識相應而污染淨心。此等與生俱來的分別計度,要到第七遠行地菩薩,才遠離此染。

六染中前三者都與第六識相應,依境而生,其相粗顯,為楞伽經中說的相生、相滅。若境界滅則相應心滅。

後三染皆名不相應,以其無粗顯之相,不與第六識相應,其性微細,恒流不絕。乃楞伽經中說的流注生、流注滅,也是解深密經說的「阿陀那識甚深細」,故有別於前三染之粗心。

四、現色不相應染

現色不相應染 ,來自三細中的第三「境界相」,是說超越了前三染之後,雖不逐外境,但依根本無明而熏動本心所現色境,如夢如幻,不與第六識相應,行者清淨心中,似有所得而未能起用。且此時猶有分段生死,令行者於色法不得自在。要到菩薩第八不動地,無功用行,超越分段生死,色性無礙,方離此染。

五、能見心不相應染

超越了前四染後,進入能見心不相應染,是指八地菩薩,雖已不退,但於眾生心未得自在。此即三細中的第二「能見相」。要到菩薩第九善慧地,善知眾生心行,於眾生心得自在,方離此染。

六、根本業不相應染

超越了前述種種能取的心與所取的境,仍有根本無明力,不覺而動,即三細中的第一「無明業相」。有動則有變易,此乃變易生死之根本,變易生死不與第六識相應。要到菩薩地盡,入如來位,微細習氣心念都盡,太虛雲散,水月本清。方離此染,成佛如來。

禪宗言:「打得念頭死,方得法身生。」如何打死念頭呢?從超越六染來看,要「打得念頭死」,首先要超越見惑與思惑(捨執相應染),其次要超越念頭的相續不斷(捨不斷相應染),接著要超越分別(捨分別智相應染),然後要於色法生滅得自在(捨現色不相應染),繼而於心法生滅得自在(捨能見心不相應染), 能所雙亡,最後才能真正做到一念不生全體現(捨根本業不相應染),此即《大乘起信論》所說的「無念」。但「無念」不是像死水一樣,而是在不可思議境界中,即此用,離此用 也。

 

伍、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

染法雖多,皆是無明生住異滅之作用。由無明力,迷心起念,從細至粗,有生住異滅四相,先是最微,名為生相,接著有住相、異相,乃至後際最粗,名為滅相。無明滅相不是超越了無明,而是起了現行 業,此業相是外顯的粗相,不同於三細中無明業相的細相,即業相已由根本無明落實為身口意的現行。有了現行,接著就是果報。

根據超越無明生住異滅的功力,又可分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其差別是:

1. 對無明四相(生住異滅)不知不覺,等到業報現前,才後悔不已,是凡夫境界;

2. 覺無明滅相者,為覺悟之始,屬於始覺;

3. 覺無明異相與滅相者,為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菩薩,稱相似覺;

4. 覺無明住相、異相與滅相者,為登地菩薩,隨分覺;

5. 能覺無明四相者,唯佛如來,稱究竟覺。

關於相似覺,《大乘起信論》有言:「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初發意」,是十住中初住菩薩,叫做發心住。此段涉及到聲聞、緣覺,和初住以上的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菩薩)。

聲聞、緣覺修觀得人空,不知法空;初住菩薩雖然未得人空,但因已經發心,不被人我所困。他們都有所覺,覺到什麼呢?都能覺無明四相中異相,也就是六粗中的「執取相」與「計名字相」。所以叫做「覺於念異」。由於二乘與三賢已經捨棄了粗分別,沒有粗的執著,故知異念之相,了不可得。不過,他們尚未證到無明的生相與住相(無明之生相即無明業相,無明住相有四,後文將解釋之),只是比量而覺,並非聖證的現量,所以是「相似覺。

學佛最根本、最重要的是:聖智內證,自性本空,空無自性,不空如來,原無相也。

關於隨分覺,《大乘起信論》有言:「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

法身菩薩就是地菩薩,以法性為身(無垢無罣礙智為法身,法身無相)。此段說十地菩薩能覺無明住相。無明住相就是還住在俱生我執、俱生法執上。登地菩薩,覺於念住,入真如觀,觀察住相,了不可得,住於無住,能離分別粗念。即金剛經說「應無所住」,道理在此。

住相有四:六粗中的智相、相續相,及三細中的能見相、境界相。

斷相續相者為初地歡喜地菩薩,捨分別我法二執故。

斷智相者為第七遠行地菩薩,遠行地後純無漏故。

斷境界相者為第八不動地菩薩,無生法忍故,得真如一心。

斷能見相者為第九善慧地菩薩,發真如用故。

以上隨各地所證的深淺不同,分破分證,未達究竟,故名隨分覺。

禪門講悟道,有說:「打得念頭死,方得法身生。」《大乘起信論》的究竟覺,就是禪門所說超越念頭的大徹大悟。論中有言: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為何唯佛能知無明生相,而菩薩不知呢?因佛在常樂我淨中,故能以大圓鏡智朗照一切,覺察無明生相;反之,菩薩在變易生死中,寂照力有所不及也。要注意的是,這究竟覺,乃是始覺無明四相後,歸到本覺。也就是始覺與本覺二者不二,何以不二?因本覺乃無始之覺,始覺是有始之覺,超越時間的有始與無始,於一切法平等無別,重重無盡,假名為究竟覺,而究竟之相,亦了不可得也。

類比的說來,《大乘起信論》實在是參禪者最重要的論典。悟道要覺心源,南公懷瑾先生有首悟道的禪詩,與《大乘起信論》的論點非常相應,特錄如下:

遊戲何妨幻亦真,

莫將魔佛強疎親,

心源自有靈珠在,

洗盡人間萬斛塵。

 

附:本文內容表解如下:

 

 

無明

四相

六染

果位

三細

無明業相

生相

根本業

不相應染

唯佛能覺

能見相

住相

能見心

不相應染

九地菩薩能覺

境界相

住相

現色

不相應染

八地菩薩能覺

六粗

智相

住相

分別智

相應染

七地菩薩能覺

相續相

住相

不斷

相應染

初地菩薩能覺

執取相

異相

執相應染

十住、十行、十迴向能覺

計名字相

異相

起業相

滅相

造業

十信位能覺

業繫苦相

苦果

受報

凡夫不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於台灣達摩書院